各位,
就新世界位於大坑道春暉台重建計劃,從獲悉重建計劃開始,龍園八十戶居民就表示極度關注及不滿。
龍園建於1974年,樓高二十層,地積比率5倍,車位佰餘個。 車輛出入與毗鄰樓宇雅景軒及華苑(即重建地盆)車位僅十二個,共用連接大坑道的路口。
居民於2007年10月去信有關部門投訴,在同年12月接獲回覆,就規劃署表示,位於銅鑼灣大坑道的華苑及龍園,在《銅鑼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6/14》上劃作住宅(乙類)地帶。 發展的最高地積比率和建築高度,分別不可超過5倍和30層或現有建築物的地積比率和建築物高度,兩者中以數目較大者為準。該署表示,有關住宅(乙類)地帶的地積比率和建築物高度限制是於2001年11月23日首次納入銅鑼灣分區計劃大綱圖內。 但在這些發展限制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之前,一份有關重建華苑的建築圖則已於2001年10月29日取得屋宇署的核准,重建計劃的地積比率和建築物高度分別為8.9倍及40層。 有關建築圖則其後作出數次修訂,但地積比率和建築物層數均維持不變,並獲得屋宇署的核准。 事情的巧合乃新世界於發展限制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之前的一個月入則獲屋宇署核准。 樓高四十層屏風樓不單損害居民健康,龍園居民要面對重建物業的去水渠,居民擔心重覆淘大花園於2003年沙士效應。 同時重建物業緊接龍園,居民獲悉屋苑低層車場,將會受重建物業密封,令車場通風大幅減少,損害居民健康。
至於侵權問題,就屋宇署於2006年4月28日發出圍板許可證編號HK27/2006(HP)。 港島東區地政專員就豎設圍板建議向屋宇署提供意見時,表示該處從地政的角度而言並不反對擬設屬臨時性質的圍板,但條件是有關地段的業權人 (內地段第3565號A分段) 即重建地盆, 必須就豎設圍板事宜徵求 (毗連) 內地段第8316業權人 (即龍園) 的意見,原因是該圍板會侵佔龍園的非行車通道。 龍園管委會從未被徵詢及同意上述臨時圍板的豎設。 就居民於2008年6 月去信屋宇署就上述事件作出投訴,但至今仍未獲覆。
自從地盆工程開展,不單引發種種滋擾居民生活的問題,於2008年6月5日龍園車道出口發生路面下陷,相信是遭重型車輛破壞。 同年6月19日車道的雨水渠遭從地盆漏出的沙泥做成淤塞。 因車道陝窄大型車輛要駛上行人路倒車進入地盆,不單令路肩破爛浪費公帑。 更令龍園居民人身安全受威脅。
同時就春暉台進出大坑道的交通問題,曾去信運輸署作出詢問,但至今仍未獲回覆。 居民擔心重建地盆的車位由原來的12個大幅增加6倍至70個車位,令春暉台連接大坑道的路口造成樽頸效應。 鄰近學生在上下課時段須要在路口上落車,令大坑道上行線造成阻塞,容易引至交通意外。
上述問題不單龍園居民權益受侵,行政執法部門迴避居民的疑問,對侵權行為坐視不理,令居民受屈。 數年來居民不斷去信及走訪各部門,不單時間消耗及精神受損。
我們一介草民,又沒有公帑可用,如何與大財團打官司,別無他法,祇好公民抗命!
懇請新聞界朋友將不公義的事情,呈現於一個有良知的社會面前。
謝謝!
龍園居民
阿牛最夠薑!
dannycoffee 2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