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指明較低百分比)公告》,計劃由今年4月1日起賦權地產商,只須購入八成業權,便可以強制餘下小業主賤價拍賣。政府官員表明降低強制售賣門檻並非為處理樓宇安全問題,而是希望加速希望加速發展商收樓重建!
由此可見,降低強制售賣門檻根本是利益輸送:
(1) 條例違反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精神,多年來的強拍案例證明,小業主和租户無法獲得合理賠償,更有不服上訴的小業主被罰賠償數百萬元訟費
(2) 在千瘡百孔的城規體制下放寬重建,祇會出現大量摩天高樓及屏風樓,未能實際改善社區環境
(3) 舊樓業主「等重建、拒維修」的心態可能變本加厲,使樓宇失修問題惡化,弱勢租户的處境雪上加霜
(4) 地產商只會擇肥而噬,只收購重建後大賺的樓宇,真正安全欠佳的舊樓通常不會被選中
我們要求立法會反對政府於4月1日強行實施「侵犯私有產權、明益地產商」的措施!3月1 7日會是立法會就條例修訂的最後一次會議,現呼籲各位關心私有產權、市區重建及城市規劃的朋友於當日到立法會門外進行示威。
Sickest Society! The real meaning and definition of justice never reach or define in Legco as collusion between goverment and the commercial parties (developers) already signed 'approval' on those controversial topic!
valleybeneaththesea 1 year ago
地產商透過「落釘」拿到九成業權後,向剩下一成業權的持份者提出「低價收購」,「去到法庭,發展商預一或兩億元和你打官司,一個小業主即使賣自己的單位,最多只得2000萬,怎對抗?」
think3hytsang 2 years ago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