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推行「校園自願(強制)驗毒計劃」(下簡稱「驗毒計劃」),激起社會各界廣大迴響。其主要內容為抽樣檢驗學生尿液,以及早發現有吸毒行為的學生,並加以協助。然此項目表面為自願性質,即要求學生家長(監護人)簽署家長同意書。學生亦可自行決定是否驗毒,然而若學生不願意,將會有社工跟進。此舉表面上為「自願」,但其根本的意願是「逼迫」!
驗尿結果屬個人私隱,理應受到合法保障。而政府在沒有合理懷疑學生吸毒的情況底下,要求學生出示其個人尿液樣本作化驗,是侵犯學生的個人私隱。所以作為學生是絕對有權利去拒絕驗尿,而不受到社工的個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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