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吧我的男孩
愛能不能把它分兩半 拿走該你的一半
剩下的我可以收藏起來 永遠都不再重來
今後為你孤獨的責任 都由我來承擔
就算會被思念灼身 也要帶著笑容離開
再見吧我的男孩 就別再回頭
沒有我的日子 過的更精彩
再見吧我的男孩 只要揮揮手
抬起頭大步走 別在舊愛裡徘徊
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article_id=5244272
ps
A先生約四十歲,是一個經由朋友介紹才找我委任案件的人,第一次到事務所商談案情時,他看起來很不安,說起話來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過了一下我才發現他的顧慮,我說:「接下來的事我會基於律師職責為你保密。」這時他才開始放心地吐露是為何事而來。
他說:「十二年前我與前妻離婚,離婚時結婚才不到三年,雖然婚姻關係還在時,我們並沒有嚴重地為什麼事情爭執過,但是三年的婚姻讓我們更認清彼此而決定放對方高飛,還好我們沒生孩子,分手的事沒有小孩監護的問題就單純了些;沒想到就在簽字離婚辦好登記後不到一個月,前妻打電話告訴我她懷孕了,做完產檢後醫師說已經受孕兩個多月,當時的我不是該悲該喜,只是我們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從沒討論過人工流產的問題,於是男孩在離婚後七個月就順利地出生了。基於法律規定,小孩出生時雖然父母已經離婚,但是往前推算受胎期間若仍在父母婚姻關係存在時,這個小孩會被視為婚生子女,前妻生的這個男孩受胎時,我們還沒離婚,所以我當然還是這個孩子的父親,男孩也從了父姓。男孩出生後,前妻的經濟狀況很差並沒有撫養小孩的能力,於是我們協議男孩由我監護,小孩當然就跟我同住也入了我們這邊的戶籍。」
「十二年來我沒有再婚,完全參加了男孩的成長,我們感情很好,無所不談,男孩上了小學以後,每年我都會帶他出國度假,男孩的阿公阿嬤也疼他疼的要命,然而就在上個星期我才知道,男孩不是我的骨肉........」(詳內容: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article_id=524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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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網誌上的故事,深受感動。歌詞引用了聖經故事;一位母親在所羅門王面前,為了保住親生兒的性命(不被劈成兩半),寧可把嬰兒讓給造假的一方。現在反而是受欺騙12年的養父,為了不讓男孩在長期爭奪戰中受傷,寧可將至愛歸還!
orzeee 2 years ago 3
聲音真的很好聽!^^
音質有雜音,不過,聽起來更有味道。
lulululuco 3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