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脫離中央 不涉澳門過冷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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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ed by on Jul 27, 2008

若不是發生在澳門,這種事必有部長被撤職!
崔X平,自己人公司得獎,葡報勁踢爆,新中圖比賽黑幕~


《澳門今日》社長Carlos Morais José發表評論文章指,新中央圖書館建築概念設計邀請賽的勝出者原來是負責新中圖的建築規劃研究公司的僱員,這種事若發生在外國,必定會有部長要被撤職。

但是
在澳門
情況當然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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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同議員當中央無到,公然違反基本法


立法會「分析公職制度法案臨時委霣會」主席沈振耀引述政府代表意見表示:「適用該法案(意指「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須符合三個條件,其中一個­是定期科任,目前在政府部門的科長職位,有些是定期委任,有些是確定委任,但科長職位屬例外性質,只能在行政性質附屬單位中設立此職位。並認為處、組、科屬垂直的三個級別­,但該三個級別的職務很接近,日後,組長職務可撥予處長負責,但科長因在運作上的需要,有需要保留。」沈振耀同時表示:「政府解釋將科長納入主管官職,是基於科長一職在部­門運作及效率方面有實際需要,科長職位屬於政府部門內部結構職位,是基於內部結構運作更完善和更有效率而設定,所以保留該職位為主管職位。」

雖然,沈振耀並沒指出政府是誰,
或誰是政府代表,但從特區政府的職能分工而知,
此非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
或以朱偉幹為首的工作組莫屬。 幾乎人所共知的是,
澳門基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澳門特區政府設司、局.廳、處。
如果特區政府要認真貫徹基本法,
至少是不違反基本法的規定,
就必須通過一連串
修改所有行政部門,
包括立法會輔助部門的組織法例,將組、科兩個行政層級「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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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區錦新指審議中的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基本法規,所規定須遵守過冷河制度的官員,僅限於局長及副局長。他質詢當局,會否為行政長官及各司長等,
制訂另一的2009高官過渡 "度身訂做"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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