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高的興建,絕大部份會通過太魯閣族的原住民傳統領域,而在2005年通過的原住民基本法中,明文規定政府要在原住民的土地上從事學術研究,或是公共建設,都應該咨詢並取得原住民同意,但當地的原住民表示,事先都沒有任何相關單位人員到部落來,徵詢大家的意見。
2005年,立法院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精神,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21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私人利益
B710102 1 year ago
我本身就是原住民我叫吉江慕谷太魯閣族,關心我們不是把我們關起來與世隔絕自深自滅,保有我們的文化傳統我們當然會做,作為花蓮縣民我們要求安全回家的路,作為太魯閣族人我們更要一陶尊嚴的路,部落會議裡大多數族人都贊成要有蘇花高,有方便的交通以後來往部落的人多族人就不會閑閑沒事,觀光經濟自然會提升,衝擊人文是必然的,衝擊不代表是滅絕,現在是甚麼時代了難到還要我們上山打獵出草嗎?
z880103z 1 year ago
請尊重在地人!原住民不想再被汙染了!
hedyudaw 3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