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老人越來越多,政府為了鼓勵安養機構,提供老人更好的生活品質,發展了高額補助辦法,有一群業者爭取到一億多元,蓋了一座224床的養護中心,不料公款撥下來卻步步轉為私有,最後一走了之,讓111位老人變成人球,當政府遇上這種懂得門道的不法圖利者,又該怎麼遏止呢?否則公部門推出的老人福利政策,豈不成了歹徒的提款機?
在屏東市瑞光路,有一座地上十層、地下兩層,共兩千四百坪的建築物,這裡原來是農地,民國八十八年,官員、民代的親友等地方人士合組董事會,根據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要點向中央申請補助工程款,取得最高補助額度七成,董事會自籌三成,於民國九十年成立兩百二十四床的安養機構,但不到四年,這裡已經是荒蕪一片。
這是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提出對策、拿出鉅款,執行到基層的真相,這類以小額自備款爭取公款再抵押借錢,然後惡意倒閉的故事流程是:董事會成員,
包括了建材商、銀行經理,還有他們的親友,佔了董事會席次的一半以上,容易結盟為所欲為,其中物料商知道怎麼樣估計自備款額度,來增取更高額的政府相對補助,蓋了大樓以後,卻沒有按照預定的計畫經營,而是向許多安養中心來招租,先收大筆訂金再說。
等到收來大筆訂金,還要收房租,之後他們偽造文書,假裝董事會的決議,要紙押大樓和土地去借款,由銀行經理身分的董事授權來借錢,在還錢取得債信之後,再向另外一家銀行來借二千萬台幣。由於第一屆董事會有六人,也就是一半都是自家親戚,很容易主導一切,而外界不知這個吃定政府的計畫,從民國九十年開始發展,直到民國九十五年七月,因爲經營者走人,建築物被法拍,地方社政人員到底是專業不足,還是本案董事大都是長官的親戚朋友,而不便積極監督起人疑竇?
根據南部幾個縣市社政主管了解,類似六合案的弊案後來至少在中南部五個縣市發生,但是六合案原董事會內部在社政人員,未出席監督開會而假造文件的問題,官員認為以後還是很難期待公僕有效把關。
不過依法財團法人得設監事但並非絕對要設監事,這個養護中心本來就沒有設監事,這又如何寄望監事呢?一個一億多元補助要解決社會問題的計畫,竟然造成更多社會問題。直到民國九十六年,南部還有更多人投資興建老人機構,這回政府又宣布,將有四百億台幣的公款要送到地方造福老人,結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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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每多屠狗輩」! 執政者有真正關心過他的子民嗎? 推出幾百億的福利政策只不過又成為另一堆官商勾結﹑上下其手﹑虧空國產的管道而已, 民進黨沒救啦!
vansmash 4 years ago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