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下午4点21分,在距离唐山瑞德数码城后门北侧不足20米的地方,一偷电动车的偷车贼在撬锁过程中被车主当场逮住,在
事主与群众的通力合作下,偷车贼被控制,随机事主报案.经民警搜查,此男子裤兜内携带有五把不同规格的暴力开锁工具,几百元现金,
身份证一张(没有证实真假),上网卡一张(形似华丰上网卡),钥匙一串,手机一部..经审讯基本得知,其男子为四川籍惯犯,在秦市及周边
地区多次做案数起,并经过两次劳教.
该男子身高约1.70米,眼睛比较大,高鼻梁,脸部偏瘦,短头,皮肤较黑,操四川口音,事发当天身穿深蓝色长袖T恤,褐色夹克外套,深蓝色
料裤,白色旅游鞋一双.
该男子应有去网吧上网的习惯,所以提醒大家,到网吧上网,最好不要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任何锁具都不能完全的锁住车,也不能
锁住小偷的工具,只能锁住自己的防范意识.
后经得知,由于此次事件涉及金额数量不多,而且是盗窃未遂,所以,小偷第二天,交了罚金就离开了警局.(附公案机关立案条件:盗窃未
遂金额10000元,予以立案.就是说你的财产价值超过10000元,但小偷没偷成,被当场抓住了,可以立案.盗窃金额800元,予以立案.就是说
你的自行车或电瓶车被偷了,小偷已经推出去几米,或者已经骑上了,被抓住,你的车价值800元或以上,可以立案)
民警提醒大家,反扒行动可以进行,但必须在保证自己及其它人的安全下进行,任何对自己及其它人的伤害都是金钱所不能弥补的.另外
还有,小偷也是有,也有人权,无论他的形为多严重,都是民族内部矛盾,都应由人民警察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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