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枉法者,都會因小失大
作者:陸真
【正見網2011年09月29日】
侯鑒在擔任江夏令的時候,與一位僧人頗有交情,只要他遇有空閒,就一定會去拜訪這位僧人。而且在他每次去拜訪的時候,僧人都早就已經準備好了歡迎招待他的菜飯。
可 是,有一次侯鑒去拜訪僧人,僧人此次的招待,卻和以往相差的非常懸殊。侯鑒因此就問僧人,僧人回答說:「侯大人,您每次來訪的時候,土地公(即土地神)一 定會事先通知我,所以我才能夠預先做好準備啊!可是您這次來訪,土地公卻事先沒有通知,所以我才來不及準備,以至於招待不周。」
侯鑒聽了非 常震驚,就拜託僧人去請問土地公,這次不通知的理由?當天晚上,僧人就夢到土地公對他說:「侯鑒的官,本來可以做到宰相。可是,近來因為他接受了一個姓胡 的賄賂他六十兩的銀子,因此而冤枉的斷下了一件案子。天帝已經銷去他宰相的職位。他的官,只能做到監司的職位,這樣,他和我已經沒有統轄的關係了,所以我 才沒有通報你。」
唉!侯鑒因為接受了六十兩銀子的賄賂,就被天帝變更、撤換他原本可以當到宰相的官祿。這樣看來,侯鑒的行為,是因小而失大。那麼,他聰明呢?還是愚笨呢? 神明是不會將每一件事情的禍福因緣,都明白的告知當事人。神這是在考察每個人的心性與良知。因此,接受賄賂卻不知道因此而減損福報的人,就太多了;但這也 是貪贓枉法者咎由自取,怨不得神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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