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醫師法4-1條的規定,目前持九大地區醫事學歷(醫學、牙醫、中醫、藥學等)回台後不須經過基礎、臨床及實習能力之三項學歷甄試即可參加國考,通過者可直接進入台灣醫療體系執業。然而這些地區的醫事教育品質缺乏統一標準,教學和實習訓練過程良莠不齊,使得學生可能缺乏適當的醫事技能,若無經過學歷認證的篩選檢驗過程,將使國內醫療水準產生落差,危及你我的就醫安全。
訴求一:立即修改醫師法4-1條
訴求二:針對持外國醫學學歷回台者,落實醫事學歷認證。
訴求三:在台實習列入國考資格
訴求四:拒絕落日條款,保障國民健康
我們期望修正醫師法4-1條,讓有志成為台灣的醫師的外國醫學生,不分地區,都應該通過「學歷甄試」,並通過台灣醫學生所受的實習教育與考試制度。透過這樣的認定,可以讓台灣的醫療品質受到保護,並且能夠創造一個優質的競爭環境,讓國內外優秀的醫師能夠在台灣執業競爭。
全民都怕了 醫生也累了 這台灣有需要 學歷認證的把關
學生並不怕 國外的競爭 我們只是會擔心 台灣病人的健康
台灣的民眾,健康不能有漏洞;需要實習和見習,讓醫學生成熟
台灣的民眾,健康不能有漏洞;別讓法律的疏漏,成為看病的惡夢
生病的家人 臥榻的親戚 是否每一間醫院裡 仍有讓人放心的醫生
我們要修法 我們要健康 如今誰能告訴我 健康的保障
pofenglee 2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