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內容廣泛,研究起來不容易,包括了歷史與法律;科學與祈禱。按天主教的傳統,聖經共有73卷,在15個世紀以前已成書。博蒂尼神父(P. Bottini)說:「聖經是一本很複雜的書,作者有兩個,超性的作者是天主本人,祂默感人而寫成的,如聖史、聖徒。天主默感人去寫,但每一位作者有他的智慧、意志、方式,為此,各自的風格不同,突出他們文學的天份。」公元前四世紀,以色列從巴比倫被充軍回國後,便開始編史的工作,按時間的順序寫成以色列全部的歷史,花了很長時間才告完成。這些書卷也經過一個演變的過程,透過整理古代的史料後,以手抄方式,一字不漏,小心翼翼地留傳下來。博蒂尼神父又說:「儘管有不同,但聖經的含義沒有改變,可能是簡單的一個字, 或一個方法,口頭方式,或形式上有變化,但內容絕對不會改變。」聖經的原稿,即聖史或聖保祿的手稿早已失傳,然而,目前的版本與原稿相距不遠。在首三個世紀裡還有零碎的原稿出現。複製的模擬可以在梵蒂岡圖書館、耶路撒冷聖方濟各聖經研究中心、聖經學會及其他博物館找到重要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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