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戒毒所囚禁了 7個月的 21歲青年,稱「餓得太耐」難控制慾念,獲釋兩天後即在街頭誘騙 14歲女童返家, 1小時內與她三度性交及肛交。青年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 32個月。暫委法官指他要事主吞下精液,極盡淫慾之能事。
承認性交及肛交
被告葉恆鉅,日前被陪審團裁定強姦及雞姦罪名不成立。他在開審前承認一項非法性交及兩項與 21歲以下女童肛交罪。暫委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事主離家出走的弱點乘虛而入,短時間內與她性交及肛交,沒有使用安全套,在她口內射精及要她吞下精液,盡量剝削事主,極盡淫慾之能事。
案情指, 3月 24日清晨 6時被告在長沙灣泓景臺對開巴士站兜搭事主,帶她返泓景臺住所性交及肛交。完事後被告謂「阿媽就嚟返」,將事主推出大門。
案件編號: HCCC278/10
坐兩年又會餓得太耐
出番黎又搵過件吞精
再拉番入去坐兩年
循環不息 直到永遠
ohsHiTx0x 1 year ago 206
@yingnam 性交就要18歲 . 但肛交就要到21歲?? 是不是肛交比性交更高層次?? ((無惡意只想問問))
NoteBook827 1 year ago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