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奈與Ivi的演唱.以及巴奈的美麗灣議題!!
議題介紹:
台東縣政府並未知會地方部落即逕自將杉原海岸土地以BOT模式交予美麗灣渡假村公司興建渡假飯店(設定地上權50年),簽下投資契約,環評未過卻違法開發,期間原基法通過,仍未依照二十一條徵詢當地族人之同意,刺桐部落強烈表示部落的自然主權、文化環境將因開發與私有而遭到侵佔與破壞,不過台東縣政府仍執意推動該案,在杉原海灣的美麗灣飯店開發案於2004年底動工,主建築已興建至5樓共100多個旅館房間。在2007年6月通過環評第五次審查。即便是行政法院和高等行政法院分別於2008年、2010年判決美麗灣飯店建照無效、台東縣府應為停止一切施工之命令,而在2009年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為自始無效,美麗灣渡假村基地新建工程於法無據,但是台東縣政府從徐慶元縣長、鄺麗貞縣長到現任黃健庭縣長的立場始終與行政幕僚一致,甚至黃縣長提出原民侵占國有地的論調,著實令社會各界瞠目結舌,身為原住民人口比例較高的縣府首長,竟毫無對原住民族內涵的認知,這不只是他個人的問題,中央政府及司法機關無法有實質的制止能力、原住民籍立委消極面對,都是結構性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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