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02年24日,考試院經過4個小時討論後,依照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1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撤銷 李慶珠 甲等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及格證書。
根據檢舉資料,李慶殊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根據考選部調查結果,檢舉人提供資料均證明無誤。
李慶珠 隨後舉行記者會,強辯絕對沒有抄襲論文,無法心服口服,但是也表示將於明天遞出辭呈辭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職務。
李煥與妻子潘香凝育有二男二女: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次子李慶華、么女李慶安。
李公一門忠烈子女各各都是人才!
outlookxp 8 month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