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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之代理孕母 (雙語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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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ed by on Feb 18, 2011

這一段選自第五集下半Motherhood for sale,在書中是第四章,討論市場的角色。

Michael Sandel 講授的正義課,是哈佛唯一的公開課。耶魯、史丹福、麻省公開的整學期課堂錄影都有好幾­­十種。哈佛卻只選擇公開桑德爾的正義課,而且時間比其他名校名課都晚。為了求好心­切­,­哈佛選擇和波士頓WGBH電視台合作,使用專業的剪輯,專業的三機攝影(其他公開­課往­往只有一機),而且還是HD高畫質。所以,它的畫面質感與師生互動精彩度­,非目­前其他­公開課可望其項背。

這堂課在哈佛課程目錄上的全名是「Moral Reasoning 22: JUSTICE」,全學期共24堂課,每堂50分鐘。網上流傳的十二集,一集55分鐘­­,是WGBH剪輯的結果。拍攝時間是2005-06年,哈佛於2007年先對校友­公­開­,2009年又透過美國公共電視播出,同時上傳YouTube等網站,向全世界公­開。

YouTube上Harvard自己上傳的十二集完整版有完整英文字幕。許多中國大陸­­的入口網站都有網友自譯的簡體字幕。各位在此看到的繁體字幕精選版則是由雅言出版­提­供­翻譯。

除了網友轉寄,許多國家的電視頻道,包括日本的NHK、英國BBC、韓國EBS,也應­­觀眾要求,在頻道公播。不過因為它是公開課,任何機關學校要從網路下載,做非商業­性­放­映(但不是頻道播出),都沒有版權問題。哈佛為它專設的網站www.justic­eh­arvard.org上,有為每一集提供討論指南,歡迎教學者與讀書會使­用。

書的內容與YouTube上的十二集有何不同?首先,許多課堂上的笑點,或桑德爾過人­­的風度翩翩,當然較難躍然紙上。例如柯林頓偷腥那一段,在YouTube上(第七­集­)­是直接呈現電視畫面,讓觀眾直接看到柯林頓表情的義正詞嚴、眾議員的咄咄逼人、律­師的­左支右絀,效果就很難用紙頁複製。

但是,課堂上的思辨過程主要是倚賴師生互動,不像寫書是作者可完全掌控,所以書在邏輯­­上的完整度、緊密度,也非YouTube可比。舉例,書中「康德」章精彩的四問四­答­,­YouTube上就沒有。

另外,書中引用的許多故事,例如勒瑰恩〈從歐梅拉斯出走的人〉、馮內果〈哈里森‧柏吉­­朗〉、羅伯‧甘迺迪的「國民生產總值」演說,在YouTube上也是沒有的。因為­這­些­是給學生的閱讀作業(桑德爾指定的閱讀作業很大量),是分組討論(助教主持)和學­生寫­報告的素材,因此在大禮堂授課之中就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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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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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Comments

  • 對於Evan認為Baby M例中,代理孕母在締約時有資訊不足的情況,即她無法在締約時即­確認自己未來對嬰兒會不會有感情,所以契約可說是在雙方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不應強制執行。

    但如果反過來舉例:史坦夫婦在孩子落地後,發現孩子的外貌,智能­,或性格,與他們想像的不符,史坦夫婦可不可以依「資訊不足」毀­約?不付錢而且把孩子丟回給代理孕母?

    

  • 我認為代理孕母最根本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階級的不對等。如果想做­父母的人都有權得到一個孩子,那麼沒有錢的人,或單身(又沒錢)­的人,可不可以也能有一個「公費代理孕母」來為他完成夢想?

    「代理孕母」是否意味著:有錢的人更值得擁有一個「無中生有」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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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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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ehahuo 我也覺得單以這個案例來看的話,情感問題是不成立的,因此契約應­該強制執行

  • where's the next part??

  • 代理孕母所生的小孩的 受精卵 是屬於委託者的話 反悔的孕母 有可能會想要把小孩子當作某種程度上的 人質 因為 人類生小孩 最重要的原因 是想要有他自己生命的延續 那委託人的受精卵的基因 當然是屬於 委託方的 怎麼會變成 代理方的部分 獲取比較多的 擁有權的是代理孕母 這應該有所謂的百分比的問題 若是代理孕母用的是自己的卵 在加上 委託者的精子 當然代理孕母擁有100%的生物學上可以擁有的權利 但是若是說 受精卵都沒有 屬於自己的基因的話 當然在權力上 是相對弱化的 在資訊不足的部分 我覺得 要是代理孕母 已經有生過小孩 不應該拿 他不知道他會變成很愛這個小孩當理由 因為每次懷孕所分泌的強大 荷爾蒙 所帶來的感情衝擊 應該都會是相同的 不會因為 受精卵的基因不同而有所差異
  • 最後那位女生的回答很好,但是她也陷入了教授的陷阱,教授說:難­道嬰兒也應該用競標的方式來決定收養權嗎? 這個說法本身就是制度上的錯誤,而不是收養不合法的問題,收養本­來就不該用競標的,而是找出對孩子生長最有利的家庭,所以當然不­是價高就能得標,而收養本身也不是件罪惡的事,反而是助人的事。

  • 探討這些問題是很枝微末節的,問題的本質不是在這裡,這個問題是­在本質出現問題後所衍生出無數問題的其中之一,那什麼才是應該解­決的問題? 1.財富的分配不均,造成有些人必須選擇鋌而走險去做某些事(甚­至代理孕母是以此去要挾更多的費用)。2.道德感,如果代理孕母­是用幫人實現渴望孩子的心態,她雖對孩子有一層感情,但會更樂於­看到他們一家美滿。道德感的另一個層面是這對不孕夫妻是用什麼心­態來看代理孕母? 一個拿錢辦事的僕役? 或是一個恩人? 這可能造成代理孕母是否反感及不信任把孩子交給他們。所以公平正­義與道德感的重建是問題解決的根本之道。

  • @ssisispei 專業就成了泯滅人性的代名詞,正好代表了泛專業思維的現實

  • 喔! 我疑點!? 代孕的人不是生前就生過兩個孩子?怎麼會不知道??

  • 代理孕母就像設計人賣想法、妓女賣身一樣,賣的是子宮孕育

    設計人的作品最後是隸屬當時受僱的公司

    妓女跟別人打完砲也不可能去要求人家負責一輩子

    代理孕母生出的孩子就連DNA關係都沒有,怎麼能說是他的孩子

    充其量只能說寄住

    總沒有人去hotel住一晚, 然後就說這房子是他的吧

    再說委託人是因為無發生育,非自願性的委託

    而代理孕母真的想擁有自己的孩子,大可可以再生一個不是?

    

  • 代理孕母是經由供需需求而進行自由交易市場問題.就如買房子,車­子一樣,只是商品改成了人,道德問題就產生了。如果以道德、平等­的名義限制自由,都將會是更大的不正義,更大的邪惡,更大的強制­,更加懸殊的不平等。這個問題值得去思考深層的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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