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孔女士,為一名關注流浪貓狗人士,家住軍地東村,家中原本收養了 10多隻流浪貓狗。孔女士說,去年她從友人口中得悉一個關注流浪貓狗的政府認可註冊慈善團體招務義工,收養無家可歸流浪貓狗及為牠們免費進行絕育手術。
該團體宣傳口號為減少流浪貓狗數目、尊重牠們的生命,而有關營運費用由熱心人士捐獻,她遂於去年 4月加入該機構當義工照顧流浪貓狗。
她續稱,當義工數個月期間,負責人聲稱地方不足,先後要求她收養逾 50隻流浪貓狗,但供應狗糧,其後她發現該機構並非免費收容市民帶來的流浪貓狗,而是收取每隻 300至 500元絕育手術費,感覺機構有違當初宗旨,去年 10月她終止義工工作,不料機構再沒有供應狗糧,亦拒絕收回她暫養的貓狗。
孔稱,她曾帶同部份狗隻到機構的診所要求對方收回不果後,曾一度報警求助,最後仍不得要領。由於家中流浪貓狗太多,無法飼養,其後在其他關注流浪貓狗義工友人協助下,收養了她家中部份流浪貓狗,現家中仍飼養 16隻流浪貓狗。
女事主表示,較早時機構一名職員致電給她,聲稱漁護署稍後會到其住所收回流浪貓狗。至昨晨 10時,她接獲漁護署人員來電,聲稱會到其家接走機構的流浪貓狗,並待人領養,與機構職員所說有出入,她懷疑有關機構違反當初收養流浪貓狗及尊重牠們生命的宗旨,致電漁護署要求捉狗及將牠們人道毀滅,遂拒絕漁護署職員收狗要求。孔女士稱,雖然現時十分徬徨,但會為該批流浪貓狗的生命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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