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近年來接獲就大廈管理的求助個案節節上昇,其因由包括:
1.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剝削小業主的居住權、資產擁有權及小商戶營商權;
2. "建築物管理條例" 存在著很多漏洞;
3. 政府不能主動並有效地對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運作作出監管;
4. 當然亦有些業主持著愛理不理的心態,自認為俾得起管理費、維修費,又怕麻煩,當面對不合的事,不願意站出來為自已及整體的利益爭取公道。
因此,本會成立的目的是:
1. 向全港業主提供這方面的資訊;
2. 接觸苦業主給予支援;
3. 結集各路的寶貴意見,從而整合凝聚力量,促使政府以公平、公正的原則重新修例,並對法團施予有效的監管。
於近年來接獲就大廈管理的求助個案節節上昇,其因由包括:
1. "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剝削小業主的居住權、資產擁有權及小商戶營商權;
2. "建築物管理條例" 存在著很多漏洞;
3. 政府不能主動並有效地對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運作作出監管;
4. 當然亦有些業主持著愛理不理的心態,自認為俾得起管理費、維修費,又怕麻煩,當面對不合的事,不願意站出來為自已及整體的利益爭取公道。
因此,本會成立的目的是:
1. 向全港業主提供這方面的資訊;
2. 接觸苦業主給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