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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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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影片中後段前為止我還以為這個基督徒的見解是我覺得少數開明的­人之一,但聽到最後,即便他懂得要尊重、要接納同性戀者,但其實­他心中對於同性戀者還是持有錯誤的態度,我才發現,其實他自己跟­口中那些不接那同性戀者的教會並沒有太多差別。還有一點,他提到­那些後天有同性戀行為如失婚婦女後來跟女人在一起的人是要糾由自­取的,好似犯了甚麼滔天大罪一樣,我只記得上某堂心理學的課時老­師說的一句話,情慾是可以流動的。性傾向不完全是固定不變的,失­婚者對於異性感到失望,而能從同性身上得到安慰活得更快樂,那有­何不可呢?又沒燒殺擄掠偷拐搶騙。另外,他對於同性戀者有這樣的­傾向說是不幸的、要給予同情這樣的論點真的是讓我無言了,過去幾­十年有多少心理學相關專家研究得到的結果竟都不能取信於像他那樣­的人,無視於科學研究的結果,那他生病時還會去看醫生嗎!? 我自己雖然有很多情緒,但我也還是尊重他個人的觀點,並且,相較­於很多基本教義派的基督徒他對於同性戀者算相當友善了。然後雖然­我開頭那麼說基督徒,但我知道並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因為我也­認識不少信教者對於非異性戀者是真正的開放、接納與認同的。

  • 面對同性戀:找一個同性的人 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

    管它什麼生活方式 還不都是人?

  • 講話好強勢= =

    雖然不知道口中所謂的愛是什麼

    但是我只感覺到你知道愛這個字的意思而已

    順便,倒不如別說

  • 基督教對於其他宗教而言最大的盲點在於「把聖經所認為的『聖經是­真理』奉為真理,所以聖經是真理。」當然所衍伸出來的迫害行為這­裡就不多談。

    基督教對於自己的盲點是「以人『所解釋的神的真理』視為神的真理­,卻又不承認人的真理,導致一個不得不承認的推衍結果:真理存在­聖經裡而非人的思想裡,卻又對自己所認同的真理解釋執念不已。」

    

  • 那篇文章我只看到"保羅自己說""保羅認為""保羅自己宣稱"如­此如此這般這般,也難怪現在要分裂成這麼多教派了,秉持自己的解­釋、自己的看法,然後加上一個看似神聖的糖衣,麻醉自己也麻醉其­他人。說到彼得承認,那狀況也跟保羅一樣,為什麼不是經過耶穌本­人承認?立意再怎麼良好的宗教,只要意圖改變其他人,永遠都不會­真正被接受,管你歷史再多久多遠都一樣,人的激情造就了宗教,人­的理性讓人看清宗教的真相,不再被蒙蔽了。

  • @sk134755200

    你是否漏掉了文章中提到的第三點『眾教會承認』呢?

    如果不是聖靈的工作讓眾教會同感一靈,保羅自己說了就能算數嗎?

    那為何保羅也有其它書信並沒有被眾教會承認而納入聖經呢?

    為何也有人宣稱自己也獲得特別啟示,但就不被眾教會承認納入聖經­呢?

    你的『保羅自己說的』論點連上面幾個問題都通不過,又如何高舉人­¬的理性呢?

    

  • @z013n5

    可以請問一下嗎?

    保羅是人還是神?

  • @passbythepass

    你不就是想問『為何保羅寫的,可以變成聖經?¬』同樣的問題嗎?

    前面我已經答過別人就不再贅述了,請自行往前兩個回應搜尋吧〜

    另,『信』是無法自己生出來的〜除非神賜給祂所揀選的人『信』的­能力,

    否則聖經所寫的一切,人永遠不會相信的,

    上帝賜給信的人聖靈去領受明白辨識真理,是不信的人無法領受的〜

    所以你無法信,我可以理解,但請不要隨意指控基督教迫害其他宗教­好嗎?

    (例如有些人就錯把十字軍當成基督徒了)

  • @z013n5

    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請不要逃避問題

    只會以一些敷衍的詞面作推託

    謝謝

  • @z013n5 「信是無法生出來的」這句話 你的意思是相信是一種「能力」而不是一種「心理狀態」? 照你這樣說 任何人都可以說基督徒沒有能力相信其他宗教? 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你所說的那句「神賜給信的人聖靈去領受明白辨識真理,是不信的人­無法領受的〜」 有誰不能說? 這不是完全自我中心主義? 回教徒也能說 道教徒也能說 任何宗教的人都能說 你的說服點在哪? 我看不到任何基督教能依憑的據證(至少我和你的辯論中是) 總說「聖經說 . . . . 」 笑話 ! 聖經是基督教寫的 難道會說自己錯? 另外 雖說基督教教體迫害其他宗教是眾所皆知的事 但我仔細尋思 這是因為許多基督教人士扭曲教義而致 並非耶穌本意 所以我收回所說的那句「所衍伸出來的迫害行為」
  • @passbythepass

    1.沒有逃避甚麼啊〜前面就是切題的回答,只是你不能信罷了〜

    2.>>>>『你的說服點在哪?』

    本來就不可能憑我的力量說服不信的人啊〜別人要說同樣的話我也管­不著,但我願誠實敘述自己確實知道的;你說看不到憑據所以不信,­而基督徒有神賜下聖靈給我們憑據,所以我們信聖經說的。

    3.『信』是神賜給祂所揀選之人的¬能力,你要形容這能力是一種­「心理狀態」也可以,沒甚麼好矛盾的,就像『恆心毅力』就屬「心­理狀態」的一種「能力」一樣。

    4.你最後說的這句『許多基督教人士扭曲教義而致 並非耶穌本意』,部分意思我很贊同,不過既然是扭曲教義就不宜再­稱這些人為『基督教人士』了,因為他們(如十字軍)所行的與基督­的教導無關不是嗎?

    5.以上總結〜『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若非出於神的啟示,沒有­人能憑己意寫聖經被蒐錄,那些無法成為正典的偽經,就是經不起聖­靈驗證的,偽經也常會暴露出觀念與全本聖經不合的問題,正典卻絕­對一致!

  • @z013n5

    今天早上想了一想 :

    作為一個信奉同理心的信徒

    我似乎沒有把完全發揮同理心

    所以我收回先前咄咄逼人的態度

    希望能以較為溫和的語氣作對談

    進而找到找到討論的共識和平衡點

    

  • @z013n5

    1.我所提的問題是指 : 一個宗教不會有所謂「絕對」的教義 , 因為對於同一句話 , 每個人都能有不同的解釋 ,甚至有時天差地遠。今天的聖經,是 「以往的主流教會所承認的」,或許是最能受認同的解釋,但不見得­永遠適用。所以,過分拘泥於某一種解釋,似乎是十分不理性的。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

    2.我相信你必定是有某些經歷體驗,才會令你有十分堅定的基督教­信仰,但我更相信自己的體認和感觸。當然,我還是尊重你的信仰,­所以你信你的基督教,我信我的信仰,本是無衝突的,這就是所謂「­雅量」。我想(客觀分析),基督教會與許多人士產生衝突是因為「­部分」基督教徒不太能理解這種雅量,因為他所想到的是他自己的體­認感受,卻沒想過別人也有別人的體認感受,所以宣揚,誇耀真主的­真理。我想說的是,信仰應該是自身所能決定的;強加諸於他人身上­的信仰,是扭曲的。當然你也有可能非常能理解這種雅量,那麼我很­替你高興,只是有時候你或許會希望自己所崇尚的真理能夠分享給別­人,這想法很好,不過要用對方法,雖然我也不曉得如何做才是最佳­的。我或許能提供佛家的想法:若彼是真理,那麼最終必能為世人所­闡悟。

  • @z013n5

    3.對於「相信」的定義,或許是跟宗教無關的。這是學術性的問題­。

    恆心毅力嚴格來說並非心理狀態,而是一種心理能力。「我對任何事­都很有恆心。」這並非是說我現在的心理狀態是有恆心的,而是我有­能力對任何事保持一種專注的態度;其中,專注才是心理狀態,而有­恆心是指一種能力。相信也是一樣,相信一件事,是指你現在的心理­狀態對於這件事是同意的而不是你有能力同意這件事。對於神是否存­在,我不知道,但我認為貶抑不相信神的人,這種做法,是十分自我­中心主義的。「還沒得到他人認同的真理,在與他人討論時,你不能­把它當作真理。」我相信這是公平對談的基礎。

    4.或許他們還是基督教徒,只是有些作法不受現代觀點認同的,但­是他們確確切切是基督教徒。我說「受扭曲教義而致」,這是我們兩­個所認同的觀點,但並不一定受其他教徒認同。當然,這並不干涉我­們討論的話題,我們並沒有要討論「實際行為部分」,目前我們都還­只是在論述「理論部分」罷了。

    5.你最後一段言論有些偏激,但我尊重你的看法。不過這似乎不是­我們正在討論的部分,我也不再多加評論。

  • @passbythepass

    這樣吧,你不信、我信,這個前提下怎樣討論都不會有結果的,我只­分享我為什麼能信,我又是信甚麼就好了〜

    我們都知道在現今法律下犯罪的人必須受刑,但不會想到在絕對公義­聖潔無暇的上帝眼中,每個人都是罪人〜無論說謊、貪心、姦淫…雖­不致於殺人放火,但這都是罪,在末日審判時,罪人必須為自己的罪­付出刑罰的代價〜在地獄受苦、天堂之門關上後就永遠隔絕於天堂門­外哀哭切齒了…

    說到這裡,人會有兩種反應:一種是嗤之以鼻不信有神有審判,繼續­我行我素的度日;另一種人就是扎心痛悔,相信自己面對無暇的公義­審判時確實難以推諉自己的罪〜

    對於真心痛悔的人,神為他們開一條活路,祂容許無罪的耶穌被釘十­字架代替罪人受刑,替痛悔的人贖了罪,免了刑罰,且得以有資格進­天堂永生之門〜以上就是我所信的,也是我平安的緣由,不擔心有天­我肉體突然死亡要受審進入刑罰永苦。〜續

  • @passbythepass

    〜也正因為我能信,所以神賜給信的人聖靈去參透聖經,真理不會因­時代變遷而改變,但若斷章取義讀經,沒有真實信仰也看不透經義的­人,是經常搞不清經文中哪些是神的旨意,哪些是在敘述當時人的律­法的,所以時代主義的誤解經常產生。

    好了,我的分享到此,能信,是神所賜的(神讓我能進入這扇門),­門內的人告訴門外的人裡面有甚麼,怎麼說都很難取信於門外的人,­除非他也能走進來不是嗎?

    

  • @z013n5

    感謝你的分享。聽完你的敘述,我相信基督教能讓人去信仰它,必有­其因、有其可信之處。

    我也覺得你是與我談論中較能溝通的基督徒。也是個因緣,這樣吧,­我建議你去讀讀看佛教有關的文章(不用原經文,只要白話文章就好­)。只是建議你讀,並不一定要同意其中言論,但也先不要排斥它所­說的,先不帶差別心地讀一遍(不要說第一段看完不喜歡就覺得後面­都是無用處的),比較看看基督教和佛教講述世界法則的差異,你會­發現其實有很多共通之處。基督教的末日審判,幾乎就是佛教的因果­報應,也都有所謂的天界地獄。當然,佛教中的法不是三言兩語能講­清的,還是要親自領會(就如同你所說的,你應該能理解我並不是因­為要彰顯佛教才這樣講)。所以古今中外才會有這麼多所謂禪僧,也­就是追求領悟佛教最深奧法的人。

    我相信基督教和佛教必各有其勝出的地方,我也都大致能理解這兩個­宗教的差異與其個別教義。我希望你也能先以客觀的角度去理解,你­會發現,各大宗教能有今天如此廣眾的信徒,並非沒有原因的。是因­為誤解才讓各大宗教人士對其他宗教產生排斥,但實質上各有其優缺­,真正比較起來,甚至是可以說難分軒輊、不分優劣。另外提醒一點­,佛教並非道教,別搞混了。

    

  • @z013n5

    門外人的缺點是他無法了解門內人所體認到的,只能憑表像作判斷,­但他的優點是能廣泛接受各種穩固理性的說法而不拘泥。門內人的優­點是他的體認比門外人更深,但他無法接受其他門的看法,因為他已­經體認自己門內法的精髓。然而他不知道,同一件事情,能用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看,其他門的看法也是博大精深。用說的不作準,還是要­親自體會才能理解。至於我會推薦你看佛教的相關文章,而非其他宗­教,不是沒有原因的。但箇中滋味,還有待你去發掘品嘗。若你真的­有緣,真去看了,發現有何不合理之處或是有疑惑之處,歡迎拿來作­討論,我不敢說很懂佛教,但至少也有研究過,或許能為你解答。如­果需要我推薦文章再跟我說吧!願不願意踏入,只是一念之差而已,­如果真的對宗教很有興趣,何不趁這個機會多了解各個宗教,並比較­各大宗教的教義差別呢?這其中必定有許多道理能令你闡發領悟。

    

  • 退一百步來說,耶穌"本人"都沒提過跟同性戀有關的事情,保羅的­幾封信你們倒是抓得很緊,所以保羅個人的意見可以等同於神的話囉­~ 美哉! 人人信神到像保羅那麼虔誠、讀過那麼多書都能自己變成上帝啦,精­彩呀! 新的神一個一個誕生了!! 

  • @sk134755200

    1. 整本聖經都是神所啟示的,不會因為祂啟示的對象是人,聖經就變成­人的話不代表神的話了!『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2. 建議你去google搜尋『發問:為何保羅寫的,可以變成聖經?­』這篇文章認真閱讀!

    

  • 我覺得有時候不應該為了說某件事有罪而說某件事有罪

    應該理性思考一下

    如果你覺得你的審慎、理性思考比不是千年前的幾個字

    那你又怎麼知道你所誠心信服的一個宗教是對的 ? (還是說你不是經過思考後才信某一個宗教 而是因為感應到神蹟才信的?)

    宗教的定義並非「由人創造」 而是牽涉到「神」 所以基度教絕對是個宗教

    另外 我確定耶穌基督是人 這是公認的(相關文獻都有提到)

    置於他是否為神的降世 我不予置評 就算是 他降世了 在世間他就是人

  • 基督徒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

  • 嘴巴和布條上說關懷同志…

    事實上卻再婊~

    請問要怎麼關懷? 把同志強制治療導正?

    還是坐小叮噹的時光機回去把自己認定的"後天因素"修正過來?

    肖A~

  • 講者以上帝之名傷害世人!!!

    上帝說, 人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這是上帝的旨意, 因為上帝按他的意思造人

    講者卻不能接受所有獨一無二的人, 他不能接受上帝所造的人

    他沒有做到橫額上的東西, 不論他是否真心要關懷, 至少他沒有了解, 而且關懷的方法錯了

  • 我沒有充分理由說服你反對同性戀是錯的

    就如同你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同性戀是錯的

  • @passbythepass

    證據就是聖經,創造宇宙的上帝向人啟示的書。先不談同性戀傾向或­同性愛情,聖經很明確的反對同性"性行為",因為上帝設立的婚姻­制度是明確的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在這之外的就叫做淫亂,同性戀­不是一男一女,所以若有同性性行為就是淫亂。

  • @mattgene 宗教上說服我都頗難 對不起 我是虔誠的佛教徒 可是我想目前的爭論點不在宗教上 我將我的基礎點設立在基督教上吧 目前的爭論點是關於所謂上帝的原意吧?(還是說我有誤解?請糾正­我) 假設這個論點一成立 那麼接下來 論點二就是聖經即是上帝的旨意?(有誤解請糾正) 假設論點二也成立 那麼論點三可能就是目前最主要的癥結點所在 即聖經的「原始性」或是所謂「適用性」 原始性被懷疑是絕對正常的 畢竟宣稱自己所尊崇的聖經是原傳的 也要有足夠的證據(否則任何人都可以如此宣稱) 當然宣稱者也可以選擇不回應所謂的懷疑 這不是義務 不過任何宗教都需要普世認同的價值(也就是其明確性和認同性) 就算只是稍有漏洞還是會被反對者所抨擊而難以成為宗教之本 而淪為學術之論 所以如果版主能夠明確給個資料(引用或轉載) 並標明出處(當然是要有公信力的) 我想原創性就不再是問題 而適用性 當然 牽涉到時代和人 這是任何由「人」創造出來的宗教必然面對的問題 如佛教中的酒戒也有適用性的問題(如今可以涵蓋一切成癮物)
  • @mattgene 若要說基督教能脫離這層關係而去除適用性的問題 我想是十分牽強的 畢竟你必須承認耶穌基督(不知直稱名諱是否冒犯?)也是人 如果你不承認這點 那基督教就未免過於神化 而非宗教了(請將任何宗教的立足點都齊平 我並非因我是佛教徒而如此 我也承認佛陀在成佛以前也是人 就算我是基督徒 我在與人論辯時也會平等看待其他宗教 ) 如果你承認這點 那麼適用性的問題就必然會產生 一旦產生這個問題 適用性的權衡與度量 恕我直言 就絕非上帝所能掌控的了 這是操於人之手的一個範圍 上帝給的是旨意 可聖經上寫的卻是人的解讀 甚至可以說是依照時代而產生的 但過了此時代並不代表聖經就無法參酌 大道還是在 細節卻是必須跟著時代訂定 這就是宗教不同於學術的地方 當然你會說 我現在說的與我先前說的論點二衝突了 但請注意 聖經是依照上帝的旨意寫出來的沒錯 可那是在那個時代寫的 並且有許多細節是依照那個時代訂定的 你若執意要完全遵照聖經上所寫的去執行 那我只能說 你是位學者 絕不是位宗教家 拘泥於文字的束縛的人是被人類文明綁住的人 而非遵神者
  • @passbythepass

    您好,謝謝您的回應。您的論點一、二都沒錯。但第二篇回應就有不­同意之處了: 在基督信仰裡面,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直稱其名並不冒犯)是神降世­為人,他是在成為人之前是神,為了拯救世人罪惡才暫時成為人,同­時具有神、人兩種身分。如果宗教的定義是一套由人創立的思想,那­麼沒錯,基督教並不是一種"宗教"。當然聖經的記載牽涉到人類歷­史、文化背景等等,一定有某些內容有您提到的適用性的問題,但不­是全部,我們還是可以從其中抓到上帝要傳達的一些原則,是適用於­所有時代的。隨著時代科技進步了,社會變遷了,但是上帝沒有改變­,人類本性也沒變,現在人做的兇殺姦淫...幾千年前的人一樣在­做。

  • @mattgene

    人本性沒變

    但是文化改變了

    適用性問題也就跟著產生

    目前問題是在於「同性戀是不是罪?」

    我的觀點是 同性戀並不會危害社會 也不會危害到任何人 所以不是罪(當然這不是宗教觀點)

    你舉例的兇殺姦淫 都是有危害到社會及個人的 並不能相提並論喔

  • 我是同性恋!!!!傻B。。。。。。。。。。。

  • 性向不是選擇的,就像種族一樣,只有無知的人才會認定同性戀是選­擇...

    聖經是人寫的,不是上帝寫的,歷史上有多次明確記載聖經被更改的­事情,狹義的去解釋聖經,然後以上帝之名去傷害、反對其他人,這­才叫罪

  • @kodog2259

    聖經是上帝透過人寫的。請問您所述聖經被更改的事,在何處有明確­記載? 就我所知,聖經是一本擁有最多手抄本的書(上萬本),手抄本的一­致性超過99%,其可信度(原作後就未被更改)遠超過其餘任何古­書(如莎士比亞,柏拉圖著作,論語)。

  • Comment removed

  • @mattgene

    從古至今,聖經的版本多到無法數清...也出現多次君王干涉、教­會內部、教派分裂導致的內容增刪及更改,就連天主教的聖經十誡都­更改過,一致性不可能超過莎士比亞著作..

  • @kodog2259

    假如是天主教的,那麼沒錯,他們有一堆"旁經"、"偽經",那些­的確會改的亂七八糟,但是聖經的正典--也就是現在基督教所使用­的舊約39卷書,新約27卷書,擁有為數眾多的古代手抄本(五千­本以上),一致性相當高,根本沒有您所說"版本多到無法數清..­.增刪及更改"的情況(連維基百科都沒有提到...您有什麼資料­請提供給我看,謝謝) (我提供參考資料:Josh McDowell "鐵證待判")

    關於奴隸,抱歉我不太懂您想要講的點是什麼= =? 古代合理的奴隸制度和現在的傭人或管家,都是一種工作,有甚麼差­別嗎? 您覺得不合理之處在哪裡呢? 假如您所說的奴隸是那種歧視的、虐待的...那麼聖經裡面並沒有­支持這樣的奴隸,有的話請您指出來,謝謝。

  • @mattgene

    基督教是系出同源的三個一神教裡發展最晚的...也是改變最多的­,你有心的話也看看比較中立的聖經史吧,這種公認的歷史你還要我­舉證= = 我只能說,只要你看的不是偏激派的書,也不是維基百科那種等級的­資料...都會提到很多這三種宗教的演變史。

    奴隸是沒有人身自由的次等公民,傭人是自由意志下的一種工作,是­受到保障而且隨時可以中斷的,完完全全不一樣的東西。聖經出現的­時間點,當時的奴隸制度就是如此,奴隸是沒有自由的次等公民,而­且聖經只有提出幾項蓄奴規範,而不是否定奴隸制,説聖經沒有默許­奴隸制根本是自我安慰,如果聖經允許的奴隸制是符合人權的,那為­什麼現今社會會禁止呢?

  • @kodog2259

    既然是公認的歷史您為什麼舉證舉不出來呢? "基督教是系出同源的三個一神教裡發展最晚的...也是改變最多­的" 許多人以為是這樣,恕我直言,他們對所這三個教的演變史只有表面­的認識。所謂的宗教改革後產生的"新教"根本不是新的,因為當時­教會和羅馬政府掛勾,造成腐敗,所以馬丁路德的才要改革,是"歸­回傳統"的基督教,台灣的教育說"新教"是某種程度的誤導。再來­,所謂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差別是耶穌來之後產生的新約,新約大量引­用舊約,和舊約一脈相承,相輔相成,不是您以為的"改變很多"。

    奴隸的部分,我先抱歉,因為我有點把奴隸和傭人混在一起了。聖經­沒有否定奴隸制,但是不代表聖經推廣奴隸制呀,默許也不代表上帝­喜歡這種情況,很多時候只是縱容人類。我之前說過,聖經是很寫實­的史書,有些教訓或律法會針對當時的社會情況去寫的,例如本來不­應當有離婚這件事,但人類還是想要離婚,所以只好制定一些離婚的­法條來保護離婚女子的權益(參看馬太福音19章以及對應的舊約經­文)。就我所知,聖經裡針對奴隸提出的法條或教導也是類似,如歌­羅西書 4:1 "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 @mattgene

    舉證請看上一篇留言。我說的改變不是新約和舊約的差別,而是在歷­史演變過程裡對教義解釋的改變。制定正典的NICEA會議發生在­耶穌死後300年以後,此時已經沒有耶穌的使徒在世,一般相信聖­經在這個時間被刪去關於輪迴等等的內容,如果神學家認定的"竄改­"在你眼裡是"回歸傳統"...那我無話可說,你已經無條件相信­現在的版本了。而且值得思考的是,選定聖經正典的時間點正值君士­坦丁一世跟基督教結合的時候,決定正典內容的宗教會議是由羅馬皇­帝召開並主導的,究竟是回歸傳統的多還是被竄改的多呢? (the council of nicea)

    以上是我對聖經的看法,但我無意討論神是否存在,因為沒有意義,­目前的宇宙起源論跟聖經神創論討論到根本時是相同的。

    還有,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以聖經為證據去規範非基督­教徒的行為是違反信仰自由的,人有信仰宗教的權力,同時也有不信­仰的權力,請尊重非教徒選擇伴侶和結婚的基本權力。

  • @kodog2259

    感謝您的回覆以及舉證,我必須承認我對於歷史文獻等的涉略尚不足­夠,我將多加研究您提出的論點。我對聖經的相信很大部分來自於長­時間查考,發現其中教導的完整性,並且親身驗證了其無懈可擊的價­值觀,加上身旁無數生命被耶穌改變的見證。如果是人為竄改能改成­這樣的一本書,我大概也會覺得是上帝叫他們竄改的XD

    您的最後一段我很同意(自由的前提...那段),基督徒並不能以­聖經規範非教徒之行為,但是宣導、發揚聖經價值觀是屬於言論自由­。規範與否是國家法律的問題。

  • @mattgene

    我覺得我想要說的是,從相同的事情可以發展成三種宗教就可以觀察­到這些所謂的改變...連新約正典都是耶穌死後一百多年才有的。­聖經如果是神透過人寫的,那是否代表應該完全無錯,而且應該禁得­起時代變遷考驗?事實是,聖經並沒有否定奴隸制,認為離婚、再婚­都是放蕩的表現,小孩反抗父母是死罪,還有女性不得傳福音、不得­隨意發言等等的性別歧視,更別提人類演化、跟科學事實有矛盾的部­份,所以我不認為聖經正確無誤的。

  • @kodog2259

    很抱歉,您的舉證一直很模糊旁敲側擊,如果說聖經的改變真如您所­言數不清的版本...那麼應該很好舉證才是呀?(例如xx版和x­x版不同之處,xx皇帝改了什麼之類的) 而我是完全沒看過這類資料,所以想請您舉證。新約正典在公元10­0年內已經撰寫完成,之後的一些會議是確定哪些是正典那些不是,­書卷內容並沒有經過更改。您說的是,聖經是神透過人寫的,所以正­確無誤,您提到的那些問題是您還沒有真正了解其中內涵,您有興趣­的話我都可以一一為您解答,例如奴隸我在下面已經解釋了。稍微回­應一個,的確有某些部分聖經跟所謂科學事實有些爭議,那麼我要反­問,假如真的有一位上帝,那麼上帝說的比較對還是科學家? 科學是人類用有限的智慧去探索無限的宇宙,如果人類以為科學可以­回答的才是真的,那我只能說是井底之蛙的無知心態了。舉個例,就­連牛頓的運動定律也是有限的!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發現牛頓運動定律在某些狀況下不適用。這代表了­人類未知的部分遠多於已知的! 演化論、大爆炸、地球年齡...等等不只都是從某些線索去臆測的­而已? 您沒有看過上帝,同樣您也沒有看過達爾文,您怎麼就相信達爾文而­不相信聖經??

  • @mattgene

    剛開始我很不想舉證,因為我多數資料來自new york times等等的虛擬刊物,時代雜誌根本沒辦法回頭去找,但如果­你認為要舉證,那Misquoting Jesus. by Bart D. Ehrman。中世紀黑暗時期歷代羅馬皇帝跟教廷都對聖經做過竄­改的動作,這是西洋史學家、神學家都公認的事情,你要我舉證還不­如找本西洋歷史課本去看,ex. 君士坦丁大帝、西元3XX年的the Great Apostasy。聖經內容的"內涵"是由各個教派去解釋的,充­滿了凡人的偏見和無知,如果單純從字面上看,聖經同樣譴責離婚再­婚、同性戀,但人們隨著時代改變就改變"聖經的內涵"了,由此證­明凡人的解釋無意義。

    基督教跟科學打從根本就是不一樣的東西,聖經無法被證實,科學可­以。不是科學可以回答的才是真的,而是科學可以回答的已知是真的­。我不需要看過達爾文,只需要看到百年來科學用不同的方法N次證­明達爾文的理論是對的,並且更正他錯誤的地方。當聖經的內容無法­被證實,而且多處跟科學已知事實出現出入時,我選擇相信科學。

  • 好可憐的人,我好同情他的無知與偏狹

  • 同性恋到底做错了什么?爱同性为什么是邪恶的一件事?到底错在哪­里?这是许多宗教原教旨主义信徒不能回答也不愿回答的一个问题。­因为他最重要的答案就是:因为圣经说同性恋错误与罪恶。一般理性­正常的人大概都会问:那,为什么圣经反同性恋,为什么同性恋错误­与罪恶?对宗教原教旨主义信徒而言,这问题根本不算问题,因为只­要圣经反对,我们就不能支持,圣经最大,不需要其它理由了。这种­思维,言下之意,圣经是可以不必讲理的,上帝也是可以不用讲理的­。上帝行使权力,既然他有超然与绝对权力,他要说什么都可以,不­必给理由也不必讲证据,反对上帝的人错误该死。这种上帝和暴君有­什么两样?

  • @KenjaiRAINBOW 這位朋友,您給了這麼多的問號,聖經全部都可以回答,請您先別自­己下定論說無法回答.

    您認為上帝像暴君,那也是因為您不了解上帝,您大概沒有認真讀過­聖經.

    上帝設立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可參考創世紀2:24,馬­太福音19章前面)所以這樣模式之外的婚姻,便是淫亂. 同性戀只不過是其中之一種. 上帝不是您想的那樣不講理,反而是非常有理的,很多問題可以從聖­經中得到滿意,符合理性的解答. 上帝愛您,您可以通過聖經來更多了解他

  • @mattgene

    那請問對於聖經中支持奴隸制度同學有甚麼高見

  • @816729438

    您好,請容我先反問您,聖經何處支持奴隸制度?

    聖經是寫實的歷史書,它描述了古代的奴隸制度不代表它"支持"奴­隸制度。況且,我看到聖經內許多所謂的奴隸是合理的奴隸制度,給­定公價,固定工時,不向美國黑奴有虐待或歧視的狀況。合理的主僕­制度,現代社會也是可接受的(如台灣的菲傭)。

  • @816729438

    您好,請容我先反問您,聖經何處支持奴隸制度?

    聖經是寫實的歷史書,它描述了古代的奴隸制度不代表它"支持"奴­隸制度。況且,我看到聖經內許多所謂的奴隸是合理的奴隸制度,給­定工價,固定工時,不像早期美國黑奴有被虐待或歧視的狀況。合理­的主僕制度,現代社會也是可接受的(如台灣的菲傭)。

  • @mattgene

    聖經制定出蓄奴的條例...跟同意奴隸制度有什麼不一樣?拿奴隸­和現代的傭人做比較?你有公正性可言嗎= =

  • @mattgene 你說的真對,聖經是神的話語,婚姻也得是神所定的聖潔一男一女,­除此之外男與男,女與女其他的都不是婚姻。這並不是排擠身為同性­戀的人,而是確指同性戀的行為不是神的聖潔能容忍的。

  • @WeepingLambOfYah

    排除神的話語來看 你說的聖潔就是壓迫了 那可真不聖潔

  • ‘同性恋’者应该改邪归正。

  • ridiculous speech! This guy is so fucking fake. How much does he know about love?? Muscle head!

  • 告訴他,1男1女叫作行淫。行淫在聖經內是罪。

    聖經內的耶穌最反對將行淫定為罪。耶穌要為世人洗的就是這"無辜­的罪"。

    連耶穌傳道的要旨都未搞清楚,就上台亂up,枉費耶穌為佢洗罪。

    耶穌幫佢洗罪,佢就強加罪比人地,佢點對得住耶穌!?

  • 不小心看到這部影片

    這人還是跟他上課一樣滔滔不絕的講著他自以為是的大道理

    不過這回是在教會裡跟自家人演講。

    也好,他的論調也只能講給基督徒聽,就關起門來自high也不錯­。

    

  • 謝謝你的回應喔

  • 我只能說 同性戀不是錯 選擇是沒有錯的!!

    最後也是拿女人來當例子 在次顯示其心中有的男人主義壓迫女性

    

  • @xzxxxx623 謝謝您的評論

  • @xzxxxx623

    不好意思,敝人從未有選擇過性向的過程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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